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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管理單位

亞洲大學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設置要點

97.06.11 96 學年度第11 次行政會議通過
97.07.08 亞洲秘字第0970004808 號函發布
100.01.19 99 學年度第7次行政會議通過修正第3條要點
100.02.10 亞洲秘字第1000000994號函發布
101.03.28 100學年度第8次行政會議通過修正第3條要點 
101.04.16 亞洲秘字第1010003759號函發布
102.07.31 101學年度第12次行政會議通過修正第5條條文
102.08.16 亞洲秘字第1020008963號函發布


一、本校為保護及尊重智慧財產權,特設置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(以下簡稱本小組),並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本小組之任務為加強保護智慧財產權教育,宣導與推動全校師生在教學、生活、學習和利用電腦及網際網路時,能尊重智慧財產權,養成授權使用、使用者付費及拒買盜版仿冒品之法治觀念。擬定相關懲處規定、舉辦各種研討會、規則等宣導活動,使全校師生了解智慧財產權保護之重要。
三、本小組設置委員17 人,由校長、副校長1 人、教務長、學務長、總務長、研發長、主任秘書、圖書館館長、資訊長、產學長、進修推廣部主任、各學院院長共同組成,並由校長為召集人,另由委員會中遴選一人為執行祕書。
四、宣導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與法令,並規劃相關宣導活動。
  (一)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之政策。
  (二) 其他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之相關事項。
五、本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,視工作需要不定時召開會議,每學期至少召一次會議,開會時邀請有關單位人員與學生代表列席。
六、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發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