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」修正公告

  • 2018-05-04
  • 許瑜珊

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自101年5月2日發布,101年7月1日生效迄今,已將近6年,對商標審查各類別無致商標權範圍產生疑義之虞的不具識別性事項,已累積相當實務案例,擬具「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」之修正內容,俾利商標審查人員及民眾向本局申請註冊商標時有所依循。
本次修正內容,主要是增修各類別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無須聲明不專用之例示事項,並酌作部分文字修正(劃底線部分),另為便於查閱,中文例示事項以首字筆畫及字數多寡由少到多排序,外文例示事項則以字母及字數排序,歡迎各界於本(107)年5月25日前提供寶貴意見(意見反映電子信箱:ipotr@tipo.gov.tw),本局彙整後,將行擇期公布實施。

詳細請至本網址參閱:https://www.tipo.gov.tw/ct.asp?xItem=666657&ctNode=7127&mp=1